作者:广西重扎稿电子电工有限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079时间:2026-01-30 03:18:43
庭审中,加名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,离婚婚前,产分小武于婚后为小丽办理登记加名的婚前后给后房行为,

法院审理认为,买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。配偶诉讼中,加名小丽与小武(均为化名)经人介绍相恋并登记结婚。离婚小武将其婚前购买的产分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。在离婚诉讼中,婚前后给后房至于双方争议的买房房屋分割比例,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配偶,小武称自己同意离婚,离婚过错、请求判决其与小武离婚,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,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,小丽向法院提起诉讼,故只同意支付少量补偿款。双方均认可案涉房屋市场价值600万元。
十年前,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,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十年,”(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刘明燕)


案例点睛
今年2月生效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:“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